医药大消息

admin 7个月前 (06-14) 阅读数 94 #观点

  6月13日,国家医保局发布《2024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及《2024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与往年相似,今年的医保目录调整工作依旧分为准备(2024年5—6月)、申报(7—8月)、专家评审(8—9月)、谈判(9—11月)、公布结果(11月)5个阶段。此外,续约和竞价沿用去年规则,将与定稿后的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后续一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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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征求意见稿,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前提下,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目录外西药和中成药,可以申报参加2024年药品目录调整:

  1.2019年1月1日(含,下同)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

  2.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适应证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且针对此次变更获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

  3.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药品。

  4.纳入鼓励仿制药品目录或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且于2024年6月30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药品。

  5.2024年6月30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罕见病治疗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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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

  而对于目录内的西药和中成药,具备以下情形之一,就可以按程序提出申报:

  1.2024年12月31日协议到期,且不申请调整医保支付范围的谈判药品。

  2.2024年12月31日协议到期,适应症或功能主治未发生重大变化,因适应症与医保支付范围不一致,主动申请调整支付范围的谈判药品。

  3.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主动申请调整医保支付范围的谈判药品和目录内其他药品。

  而近3年未向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供应的常规目录药品;截至今年6月30日未按协议约定保障市场供应的谈判药品;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药品,将是被调出目录重点考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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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十条

  值得一提的是,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纳入调整范围。

  此外,独家药品的认定、药品说明书、价格费用数据等以2024年6月30日前最新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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