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宁科(600165)股民索赔分析
2024年7月19日,ST宁科(600165)发布了《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整体债务规模为27.49亿元、其中逾期债务总规模为19.40亿元,涉诉债务规模为16.59亿元。之前的2023年6月1日,公司发布《宁夏证监局关于对吴江明、黄海粟、陈瑞、张宝林、董春香、李宗义采取监管谈话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的公告(宁证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2号。部分股民或许存在索赔机会。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徐劲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610948623)认为,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已明确取消前置程序,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导致损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索赔损失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及佣金损失。(徐劲律师专栏)
暂定索赔条件:
于2022年11月16日-2023年4月5日期间买入,在2023年4月6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宁科生物维权入口)
投资者应准备下列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原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证券交易记录流水(从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库存股的要打印出库存股)。
(本文由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徐劲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610948623)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徐劲律师擅长在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件中为股民维权索赔,执业十余年来,曾代理投资者起诉多家上市公司成功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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