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林隐瞒实控人行贿,两中介机构被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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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基金报
中国基金报记者 南深
6月20日,上交所网站发布监管措施决定,对中信建投、金杜律所予以监管警示。
据上交所披露,在大参林(维权)定向增发申请过程中,全资子公司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实际控制人之一兼时任董事柯金龙因涉嫌贿赂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但保荐机构中信建投、项目律师金杜律所未及时发现并向上交所报告,而该情况为影响发行条件的重大事项。
此前,4月8日和9日,大参林已先后公告收到上交所和广东证监局的处罚。上交所对大参林及董事长柯云峰、总经理柯国强、董事会秘书梁润世予以监管警示。广东证监局对大参林及上述人员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实控人被刑拘影响发行
券商和律所未发现
上交所监管措施决定书披露的详情显示,2023年3月27日,上交所受理了大参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中信建投为项目保荐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为项目律师。
2023年8月18日,大参林茂名子公司(系大参林全资子公司)收到广东省茂名市监察委员会下发的《立案通知书》,载明茂名子公司受到立案调查。
2023年8月24日,茂名子公司收到广东省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下发的《拘留通知书》,载明柯金龙(系大参林实际控制人之一兼时任董事,任职期间为2016年8月18日至2024年2月9日)受到刑事拘留;2023年11月23日,收到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载明茂名子公司、柯金龙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上述事项影响发行上市条件,属于应当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并申请中止审核的重大事项。但保荐人、律师未能勤勉尽责,未能及时发现并向上交所报告相关事项,也就未能及时申请定向增发审核中止。直至2024年3月14日,大参林告知保荐人,保荐人才向上交所报告上述事项。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决定对中信建投、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予以监管警示。
大参林三名董监高被处罚
实控人被判刑3年6个月
在中介机构之前,大参林先后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上交所和广东证监局处罚。
根据大参林4月8日的公告,其子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是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和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但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事项及进展,违反了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长柯云峰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总经理柯国强作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具体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梁润世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对大参林及董事长柯云峰、总经理柯国强、董秘梁润世予以监管警示。
大参林4月9日的公告则显示,因上述同一事由,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柯云峰、柯国强、梁润世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上述人员于指定日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广东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值得一提的是,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12日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23)粤0904刑初798号)显示,茂名大参林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已被判处罚金400万元,柯金龙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资料显示,大参林成立于1999年,是中国头部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直营业务范围覆盖20个省份(自治区及直辖市),2017年7月大参林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成为“连锁药房第一股”。公司股价近年表现较差,自2021年初以来持续处于下降通道,累计跌幅超过70%,最新股价已逼近6年前低位,市值仅剩17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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